2014-03-11 基因改造黃豆不能吃 !?

這是一篇在2011年11月23日在台灣媒體發表的一篇新聞報導 

       『喝豆漿、吃豆腐,黃豆類的食物充滿蛋白質很營養,但有些原料用的是基因改造黃豆,有研究指出,實驗老鼠吃了基因改造黃豆產品,會生長遲緩,生殖器變小,甚至不孕,雖然沒有直接證實對人體有害,但民眾想避免風險,最好少吃,主婦聯盟也發現,市面上黃豆、玉米產品,有6成都沒有標示有無基因改造,更讓消費者無所適從。

        記者汪倩如:「很多人早餐都會喝豆漿,但是這豆漿的原料黃豆,很有可能是基因改造黃豆」 

        透過生物技術改良品種,增加產量,基因改造黃豆,台灣一年就進口300萬噸,做成豆漿、豆腐各種產品,但卻有研究顯示,吃了「基因改造黃豆」食品的老鼠,會生長遲緩,生殖器也長得比較小。

        醫學博士蘇怡寧:「有一些老鼠在經過繼代之後,吃多了這些基改的食物,已經有證據顯示,牠會有不孕的一些問題,甚至影響牠的一些內分泌,我們講的不知道,(影響人體)是沒有定論。」 

        想避免風險,唯一辨別方法就是看標示,黃豆類產品在成份裡會標出有無基因改造,但除了黃豆,我們吃下去的餅乾很多都是用玉米作的,也有可能是基因改造玉米,但主婦聯盟調查發現,市售108種玉米食品中卻有6成都沒有標示,雖然還沒有直接證實,基因改造食物會傷害人體,但政府沒有限制,標示也不清楚,倒是讓消費者無所適』 

 

        自從美國孟山督(Monsanto)公司推出基因改造玉米,黃豆後,在環保團體的行動中就一直將這些農作物列為爭議產物.作為黃豆加工業者,我想對這些議題發表一些我個人的看法.

        作為一個科學人都應知道,對於任何兩個物件單一特性做比較時,此兩物件一定必須所有條件都相同,只有被比較之特性不同所產生之結果才可以做結論.就拿基因改造(GMO)與非基因改造(NGMO)的比較而言.做實驗者必須將此兩種黃豆自品種設定到餵食老鼠之前的所有條件都應相同,只有一個是GMO,一個是NGMO時這樣的比較才客觀. 

        我再說的詳細一點,在餵食老鼠前(當然兩組老鼠的條件必須一致),GMO與NGMO的黃豆品種必須相同,種植時間,環境,培育過程,地點,土質,施肥,噴灑農藥,病蟲害管理,採收時間,黃豆篩選(兩組黃豆品質必須接近),儲存條件….等必須相同,只有一個有經過基因改造,一個則無.這樣的比較才有意義 

         我們都知道,就科學的角度來看,如果你去市面上購買到的GMO與NGMO的黃豆去做實驗時,絕對無法達到我前面提到的”條件一致”的可能.那做出來的結論是否具有代表性,就值得存疑. 

         舉例來說,當初孟山督公司發展GMO黃豆時,主要有兩個目的有二, 

1.黃豆生長時,可以用除草劑將雜草消滅,讓黃豆得以充分的吸收營養,而達到吃的飽長得壯的效果 

2.在農民盡情使用除草劑時,孟山督所製造的除草劑也是大利益的收穫者 

        因此,通常我們在市面上買到的GMO黃豆,它在成長過程中所用的除草劑用量與NGMO的除草劑用量不盡相同,更遑論除草劑的品牌與成分了. 

        再者而言,在台灣(國外是否如此就不得而知),消費者所吃到的GMO黃豆都是由不同品種的榨油豆經過精篩後,所選出來外觀一致的黃豆,當然台灣也有部分業者使用單一品種的GMO黃豆.而台灣在市面上購得的NGMO黃豆也有單一品種與混和品種. 

         因此,國外我不敢講.單就台灣而言,如果學者所做的實驗是否能達到”條件一致”,就很難說了.起碼GMO,與NGMO兩種黃豆在生長過程中所承受的除草劑劑量就不同,到底你的實驗是受除草劑的影響還是品種,成長條件….等的影響就不得而知了.既然如此,怎可以將他的結論歸于”基因改造”呢? 

        在台灣GMO與NGMO的爭議始於一家使用NGMO黃豆的的食品製造商,他們為了推廣自家產品,刻意將GMO與NGMO的黃豆做所謂的”善意區隔”,告知消費者GMO黃豆種種的缺點,當然也成功地達到了推廣的目的! 

         國內某些營利性的環保團體,常常也對此議題做”善意區隔”,我個人覺得,發表言論作抨擊時,不應該有營利的背景比較客觀公正.在引述相關人士的實驗結論前,應先檢視實驗的條件是否符合科學的基礎. 

        GMO與NGMO的爭議,一定是世世代代稱論不休,但不管在有心還是在”善意”的討論時,都應秉持公正客觀合理的前提,這樣才是全人類之福.. 

 

作者 :  川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